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能
1.负责组织协调学校“学科立校”战略的实施,负责组织制订学校有关学科建设规划,推进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。负责组织、制订和修订有关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2.组织相关学科参加全国学科评估工作。
3.组织相关学科市级一流学科、市级优势学科、市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工作,推进市级一流学科、优势学科、重点学科建设,组织绩效考核等。
4.推进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。
5.牵头学科带头人、学科负责人的遴选、考核工作。
6.牵头天津市教委综合投资、财政部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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